日期:2018-11-30 10:50:18
沈阳一名钟点工借着给雇主做家务的机会,四次向雇主家伸了贼手,每次偷走一二百元。雇主心生怀疑,暗自记下钱的编号,并用铅笔在纸币上做了记号。果然,钟点工“上钩”了,雇主报了警,贪心的钟点工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52岁的沈阳女子韩某初中文化,没有固定工作。2011年10月开始,有人雇韩某到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一户人家做钟点工。她干活勤快、麻利,因此深得雇主喜欢,这份工作一干就是两年。
可在2013年9月,雇主却发现自己家里总丢钱。挂在衣架上的挎包内、卧室内的钱都莫名其妙地不见过,而且每次丢都是一二百元。雇主有些怀疑钟点工韩某,可又苦于没有证据。
不久,雇主想出了一个妙计试探她,用一张100元的纸币作“诱饵”。细心的雇主不但记下了钱币的编号,还用铅笔把这张纸币左下角的数字100的末位0涂黑了。果然,韩某再起贪念,她又顺走了这张纸币,雇主立即报了警。
公安机关在雇主家中当场将韩某抓获,依法检查了韩某的衣兜以及随身携带的挎包,并发现了这张被雇主做了记号的100元纸币。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韩某傻了眼,并如实地供述了她4次盗窃雇主家共计750元的犯罪事实。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已构成盗窃罪。为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韩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