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嫂被雇主家铁门砸伤 法援中心帮甘肃保姆讨回公道

日期:2019-02-13 10:13:34

  50多岁的甘肃农民翟某风尘仆仆赶来,把两面锦旗先后送到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两面锦旗上都写着:“甘肃保姆的娘家人”。他向记者述说了此事的来龙去脉。

  翟某的妻子郑爱红,2017年8月在天津市民于某家做家政服务,被于某家意外倾倒的铁门砸伤,经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诊断为颈椎等多处骨折。于某垫付7万余元医疗费后,未再出钱。至2018年1月3日,郑爱红住院134天,一共花费20余万元。翟某实在借不到钱了,求于某继续垫付,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妻子瘫痪在床,只有小学文化的翟某,想请律师,又拿不出律师费。经人指点,他来到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为郑爱红指派了律师,免费代理一审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录像显示,铁门突然晃动,郑爱红却向铁门靠近,导致损伤,应承担40%过错责任。这让翟某旧愁未去,又添新愁。妻子还需治疗,能否自理尚不可知,再承担40%的费用,日子没法过了。他再次求助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中心委派天津炜衡律师事务所葛缙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代理二审诉讼。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雇主有义务为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院门正常使用期间,郑爱红不可能预见突然倒塌的情况,于某应承担全部责任。胜诉的消息传到甘肃,郑爱红热泪盈眶。

  昨天,翟某激动地说:“俺一个农民,没钱没文化,在天津人生地不熟,没想到天津的法院和法律援助中心,真能给俺们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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