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刺死陪护者 死者家属索赔37万

日期:2010-07-20 11:18:00

  信报讯 (记者 郭志霞)住院期间女患者吴某突发精神病,将陪护自己的张某乱刀刺死。张某家人遂以所住的朝阳医院疏于管理防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赔37.5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此案已被法院认定证据不足而驳回。

  此案曾在今年3月29日上午开庭审理。法院调查,去年7月8日,吴某因患红斑狼疮到朝阳医院住院治疗,吴某丈夫的弟媳张某一直在病房陪护。8月1日凌晨4点多,吴某突发精神病,操起水果刀就向张某脖子等处猛刺数下,最后将其刺死。

  “她(指吴某)经常说病房里和洗手间里有鬼,甚至想站在阳台上跳下去。而且我看她的时候,她眼睛都直勾勾的,吴家人也曾向医院反映过,但医院却没当回事儿。”张某的丈夫申某认为,医院在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管理漏洞,才导致事件的发生。

  法庭上,朝阳医院则认为其对吴某进行的诊疗护理行为符合有关规定,没有证据证明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行为,也没有证据显示吴某的精神病发作与医院使用的大量激素有关。张某违反陪护规定,擅自住进病房才导致悲剧的发生。

  法院调查后判决认为,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朝阳医院在此事中存在过错,于是驳回了申某的请求。对是否上诉,申某的代理律师表示需再作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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