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5-19 08:59:18
月嫂的基本服务内容:帮助产妇料理生活起居、合理膳食、营养配餐、乳房护理、产妇擦浴,观察子宫恢复、协助形体恢复,做好产后的心理护理,指导母乳喂养。为婴儿洗澡、抚触、做被动体操、喂养、衣物尿布换洗、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以及黄疸观察。新生儿早期智力开发、婴儿用品和玩具的选择和建议等等。
月嫂的基本服务内容:帮助产妇料理生活起居、合理膳食、营养配餐、乳房护理、产妇擦浴,观察子宫恢复、协助形体恢复,做好产后的心理护理,指导母乳喂养。为婴儿洗澡、抚触、做被动体操、喂养、衣物尿布换洗、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以及黄疸观察。新生儿早期智力开发、婴儿用品和玩具的选择和建议等等。
服务机构基本要求
服务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母婴生活护理经营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人员和设施。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服务标识(相关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投诉监督电话等)。
服务机构负责向客户提供符合相应服务技能要求的母婴生活护理员,并对母婴生活护理员进行分级管理。
人员要求
服务机构负责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能制定本机构的经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有一定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经营管理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业务流程;定期参加行业组织的培训。
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掌握本机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协调能力,尊重客户和母婴生活护理员,提供文明礼貌耐心周到的服务和真实的信息;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母婴生活护理员应为女性,年龄在18岁以上、50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上岗登记时应具有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健康证以及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并富有爱心,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在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规范服务。
母婴生活护理员上岗前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母婴生活护理专门培训。
母婴生活护理员每年须进行健康查体;新上岗的母婴生活护理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型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的不得上岗。
服务机构应核实母婴生活护理员提供的身份证明(主要为身份证、户口本)、职业资格证、健康证。
服务机构应在客户提出服务需求时安排客户与母婴生活护理员的会面,在三方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订服务协议。
母婴生活护理员星级划分
指用星级表示母婴生活护理员的等级,共分为高级月嫂、金牌月嫂、钻石级金牌月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