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3-13 10:01:19
生育保险是社保中职工医保的一部分,生育保险已经和医保合并缴费,由用人单位进行缴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湖州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绍兴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湖州地区需要女性职工分娩前连续缴纳9个月,不满9个月分娩后缴纳满12个月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找育儿师果果老师130-6262-1096,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结算单据等材料,交给单位人事部门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