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1-10 11:34:01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电话:_________
乙方:重庆市开县吉祥家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43050396003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九龙社区百成路北二街75号
电话: 023-52665566 投诉监督电话13983534332
为了甲乙双方在家政服务合作期间内能顺利地开展合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此协议,协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服务地址为:重庆市开州区_____街道_______社区 小区 栋 单元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乙方派工作人员每月为甲方该房屋提供 次室内(在室内伸手可及,且无需翻越窗户、防盗网、护栏、楼梯等)清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家具家电外表面清洁,玻璃清洁(每个月一次),墙面地面清洁,甲方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清洁衣柜及家具抽屉内部时需有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在场,否则乙方家政服务员不会主动进行清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二、服务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每月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元整。每年 元(大写) 元整.每月月底由甲方派人上门收取或由家政服务员带回乙方公司,同时乙方出具收款单据,在收到票据之前,甲方不得将任何钱款交给乙方家政服务员,否则乙方将不予承认此收款行为。
四、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服务时间和项目,如需更改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违约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月服务费的20%。
五、家政服务员出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责任自负。如果出于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因甲方该房屋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或甲方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去做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造成的伤害,由甲方负责.并做出相应赔偿。
六、家政服务员由于违规操作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在乙方提供家政服务期限内,甲方应妥善保管现金、首饰、手表、票据等贵重物品。若该房屋内有不能随意触碰的特殊贵重物品,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家政服务员,发生财物失窃或不明原因损坏的,应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如确系乙方家政服务员所为,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八、如甲方在签约期间内单方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继续留用乙方的家政服务员,视为甲方违约,之后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之间发生任何纠纷(包括经济、民事、刑事纠纷)均与乙方无关。同时乙方一经发现此事属实,有权以法律形式向甲方追缴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千元整,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代理费。
九、若乙方家政服务员未能保质保量完成约定服务内容,甲方有权要求补做,若经多次交涉仍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约定服务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协议(单方解除协议需结清已经付出的劳动成本)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中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相关部门寻求法律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