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1-23 10:30:10
1.家政服务
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协助家庭成员对其各类事务进行实际操作和科学管理的过程。
2.家政服务经营者
依法成立的从事家政服务经营或中介活动的组织,以下简称经营者。
3.家政服务消费者
接受家政服务的对象,通常指雇主,以下简称消费者。
4.家政服务员
家政理念
西方的家政理念产生于近代。1899年在美国平湖召开的第一次家政会议,把家政学定义为HomeEconomics(家庭经济学),家政主要为家庭经济管理活动。直到现代,东西方家政理念才渐渐趋于一致,涉及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今天的家政学中“家政”一词包括以下含义:
1、家政是指家庭事务的管理。“政”是指行政与管理,它包含有三个内容:一是规划与决策;二是领导、指挥、协调和控制;三是参考、监督与评议。
2、家政是指在家庭这个小群体中,与全体或部分家庭成员生活有关的事情,它带有一种“公事”的意味,另外还含有“要事”的意思。在实践中,它要求我们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大事和要事上面,也就是首先抓好事关全局的重要事情。当然,大事和小事是互相联系的,对小事也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