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男子谎称帮人出国务工当保姆、别墅看管员骗30余人67万

日期:2020-12-07 10:32:30

    谎称可以提供高薪职务,一团伙以“保证金”、“签订费”、“介绍费”等名义,骗得30名受害者67万余元。近日,王某、马某两人因涉嫌诈骗被起诉至法院,8月3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案件谎称能出国当保姆收人保证金骗钱

    1990年出生的王某,曾犯诈骗罪被北京丰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一年;马某则因殴打他人于2015年8月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行政拘留十四日。两人均初中文化水平,案发前均无业。据了解,实施诈骗时,王某负责组织、指挥,马某则负责面试被害人及收取相应费用。

    据指控,王某伙同马某等人于2017年7月至9月间,在北京市朝阳区华腾新天地以北京某劳务派遣中心、北京某劳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名义,谎称能提供高薪,招聘保姆、别墅看管员等职位,诈骗保证金、介绍费、押金等共计10余名被害人34万余元。

    马某伙同刘某(另案处理)等人,于2017年9月至10月间,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丁某等20余名被害人33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刑责。

    其中,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建议判处王某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撤销缓刑;鉴于马某是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并处罚金。

    庭审当庭认罪请求从轻处罚

    在法庭上,二人当庭认罪、悔罪。王某交代,自己在华腾新天地时,对外宣称王经理,被害人都是由业务员接待,自己很少去公司,每次去公司时就是收钱,“每次都是现金支付,钱都是业务员收的。”

    对于公诉人问起是否有能力为前来面试的人安排工作时,王某表示,一开始考虑过安排工作,但后来发现能力不足,没法安排。王某表示,后来有的面试者发现无法安排工作时曾要求退钱,“我给两个人退了钱,一个退了全款1万多元,另一个退了30%左右,其他的就没有管了。”王某称他9月中旬离开,去从事手机收购生意,“当时扣除房费等,拿到的钱不足两万。”

    马某交代,自己是通过朋友介绍到华腾新天地工作的,他称,“我当时负责面试和签合同。”马某在法庭上表示,8月份有人报警了,自己才知道公司没有为客户安排工作。8月中旬自己就离开了。

    离开之后马某一直待在家中,直到9月中旬才又找到工作,“当时我妻子怀孕了,冬天生产,我寻思找份工作挣点钱。”马某交代,大部分工作都没有介绍成,“但在印象中就给两个人退过款。”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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