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12-07 10:33:00
上午九点半,宋、张两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此前,宋是负责人化名“钱经理”接待前来应聘的被害人,而张某则化名扮演雇主角色。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期间,在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宇通商务写字楼5号楼022室等处,宋某伙同张某等其他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以介绍高薪工作为由,以介绍费、服务费、签证费等名义,分别骗取黄某某等二十余名被害人人民币21万余元。
被害人黄女士先后被骗了两万余元,她说对方许诺做高端保姆月薪两万六、出国保姆三万六,不过需要交中介费九千多。加了对方微信后,黄女士发现对方总在朋友圈发布成功案例。2017年6月,黄女士从广西老家赴京,见面就交了六千元,黄女士当天和一名开车的“老板”见面,老板给她安排了宾馆住宿,还谈了自身情况,最后老板以应酬没带钱为名还跟黄女士借了三千多。以为已经找到雇主的黄女士在酒店等了“老板”好几天,仍无音讯,她再次联系宋某等人。
这时宋某告诉她可以安排出国保姆了,让她回老家办护照,黄女士于是回家办了护照还寄来了北京,给了签证费。这时黄女士已经不知不觉花了两万多,为了尽快上班,她又来到北京找公司询问情况。结果发现公司已经人去楼空。经警方工作,宋某、张某被控制。
宋某交代,他根本没有能力找到雇主,为了让虚假招聘令人信服,他还买了各大招聘网站的认证号发布广告。“中介费”一般按照工作工资的20%收取,至多可达4至5万。如果应聘者产生疑问,赵某(另案)则联系张某等他人假扮雇主与应聘者取得联系。
宋某称,假雇主与其团伙是独立存在的,双方不相互分成。在将应聘者信息提供给假雇主后,假雇主使用其他各种理由继续骗取钱财,同时也帮助拖延时间。由于应聘者多为外地人,在“拖延时间战术”之下事情往往不了了之,中介费等则被赵某等人悉数骗取。被害人黄女士说,因为当初自已在北京没有住所和亲戚朋友,急于找到工作,才一步步陷入骗局。
目前二人认罪,并当庭表示悔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网上招聘信息复杂多样,以高薪为诱饵制造骗局现象频出,应聘者应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对职位与薪资不符的岗位多加注意,通过多方了解分辨虚假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