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第二天偷走4万元后消失

日期:2010-10-20 14:49:00

 第二天上工就将主人家的4万元现金偷走后消失,在“躲猫猫”8个小时后,53岁的保姆刘某在强大的压力下投案自首。

  昨日,记者获悉,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已经被提起公诉。

  昨日下午,雇用保姆的张连海(化名)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过程。

  8月4日下午4时许,老张的儿子在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某中介公司雇用了53岁的刘某为老父亲当保姆。

  8月5日早上,老张到院子里干点活,也活动活动身体,刘某在室内收拾屋子,当老张9时许回到屋内后,刘某不在,老张喊了几声,也没有人应声,老张本能地打开卧室床头柜的抽屉,4万元现金不见了。

  老张说:“我原单位在锦州市,前天刚刚取来的补发工资2万多元,还有以前积攒的钱,共4万元,准备5号当天去存上,可偏偏就没了。 ”老张说这话时,还是非常心疼的样子。

  老张给大儿子打电话说了刘某偷钱的事,老张的大儿子与老张立即到该县城东派出所报案。

  老张说,他根本就不知道刘某的家住在哪里。城东派出所侦查队长王纯良带领民警来到该县的某中介公司查找刘某的线索,在登记栏中找到了刘某的家住在县城内,可是民警到了“刘某家”后,接待的人说家里根本就没有这个人。

  民警又在该县的户籍中调出所有叫刘某的资料和照片,请老张的大儿子和老张辨认。老张的大儿子一眼就认出家住该县务欢池镇某村的刘某。

  再说刘某,在收拾老张的卧室时,突然拉开卧室床头柜的抽屉,发现抽屉内有一厚沓钱,“少说也有三四万呀! ”刘某心想。

  拿了4万元钱后,刘某立即坐车回到距县城40公里旧庙镇的娘家,并给丈夫打个电话说:“我在我妈家住几天,过几天再回去。 ”

  刘某回到娘家后,并没有在那住下,而是又到了邻村的姑姑家躲藏,并说:“如果有人来找我,就说我已经走了,去县城打工了。 ”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您的预约信息已经成功提交,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感谢您选择我们!

Thank you for choosing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