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她”和谐相处?

日期:2004-06-18 20:53:00

随着工作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一些市民很难或不愿再承担家务劳作,于是请保姆进家门已不再少见。但是,家庭——这个私人空间突然加入一个陌生人,惯有的协调被打破,处理与保姆之间的关系便成了必须考虑和面对的事情。那么,到底怎样和保姆相处呢?

雇主要切记“三项注意”

徐敏(徐敏家政负责人):客户如何与保姆相处,是我们中介公司比较关心的事情,也是我们一再向客户交代的注意事项。

要处理好和保姆的关系,客户要做到“三项注意”:首先就是要明确权责,保姆到客户家中服务,就像到单位上班一样,这是她的工作,而不是封建社会中“下人”的本分。在保姆第一次登门时,客户要明确地告诉保姆什么该做(做饭、保洁、洗衣等)、什么不该做(包括哪间房不要进、哪些贵重东西不要碰等),定下规矩,才能有方有圆。有的客户急于和保姆“亲如一家”,第一次见面就家长里短地“掏心窝”,这样其实反而不利于长期相处。

客户要注意的第二点就是“有话当面讲”。对保姆工作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比如饭菜的味道、衣服的折叠等等,客户应当和保姆进行交流,而不要通过中介公司或者介绍人从中间“递话”,更不要在保姆面前指桑骂槐地唠叨,这样会使本来很小的矛盾积少成多。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客户要尊重保姆的人格。有的客户把保姆请回家之后,就认为这是主仆关系,耀武扬威地指手画脚,伤害了保姆的自尊心,自然难以相处。

我请保姆是“用人不疑”

石银梅(太湖东路居民)我现在正急着寻找一位贴心的保姆,如何处理与保姆的关系,我觉得应该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现在大家找保姆,首先要做到疑人不用,对保姆的来路和健康状况等方面要考察在先。一般来说,熟人或者中介公司介绍来的保姆,人品应该值得放心。

然后就是用人不疑。对待保姆,我的态度是平等友好,特别是给予保姆充分的尊重和信任。我们家人都在忙着做生意,家务活根本顾不上,只能全部交给保姆了。我觉得只要真诚地对待保姆,保姆也不会拿你当外人。我以前请的保姆就是我家的管家,里里外外都由她操持,要不是她家里有事,我们还真舍不得分开。

顺便说一句,大家要将心比心,保持宽容的态度。保姆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城市生活缺乏了解,缺少一些生活常识,缺乏合同观念和较强的劳动纪律观念。因此,雇主在安排其所承担的工作时应有个渐进过程,期望值不要太高,应多站在保姆的角度想想她的困难,帮助她提高工作能力,保姆平常做事难免有些磕磕碰碰的,雇主家人不要斤斤计较。比如保姆一不小心摔碎了一只碗,雇主就跟着嘀咕两句,这样长了,保姆肯定不想再和雇主一家相处下去。

请保姆还须“宽严结合”

孙蕾(长春都市花园居民)我觉得对待保姆要有理有节,不能太怀疑,也不能过于信赖。

我请过几个保姆,大多数相处得还算可以,但有一点是,随着相互了解加深,有的保姆就逐渐开始“欺熟”了,做饭也不准时了,洗衣服也马虎了,这样一来,我难免说她两句,可保姆立马生气走人。所以,我觉得对待保姆还是要适当地保持宽严结合,这样才能避免保姆喧宾夺主。

尊重保姆的人格,关心保姆的生活,不等于就可以对保姆完全放心。平时,我最担心的是:保姆买菜会不会克扣菜钱,中饱私囊;家里没人时,保姆会如何对待小孩和老人,会不会偷懒;保姆会不会在熟悉雇主家里环境后,趁无人之时进行洗劫。当然,还有朋友跟我说,要注意长相不错的保姆会不会与丈夫产生暧昧关系。

反正不管怎么说,对待保姆要多留个心眼,一旦保姆有出问题的苗头,要及时提出和解决,以免积重难返,局面失控。保姆做得好,可以及时表扬,有条件的话,逢年过节给点奖金或送点小礼物未尝不可,但不要轻易许诺而不履行;保姆做错了事,该批评的得批评,该管教的得管教,不能姑息迁就,放任不理。

保姆怕雇主“看低三分”

刘素菊(家政从业人员)做保姆这一行快5年了,和3个雇主家庭打过交道,其中滋味酸甜苦辣,有欢笑也有委屈。

其实,保姆是非常容易相处的。很多雇主家庭有文化,懂道理,文质彬彬的,对我们也和善,这样的雇主让我们从心眼里敬佩,我们做起事来也顺心。但有些雇主太刻薄了,就像旧社会的“地主婆”,整天没有好脸色,还在月底结账时克斤扣两。

保姆工作很累,不像人家常说的做做饭、洗洗衣服、打扫一下卫生那么简单。每一天,提前起床做饭,接下来送孩子上学,回到家中,等待我们的是堆积如山的衣物,然后就是择菜、做饭,还要刷锅洗碗……干不完的活不说,更气人的是有一些雇主根本不懂得尊重你的劳动,你前脚收拾完后脚就乱了,卫生间似沼泽地,大镜子像“麻子脸”……这样一来,谁心里能不生气呢?

我们不怕累,最怕雇主不尊重人,最怕被人看低三分,有的雇主吃饭时嫌我们饭量大,有的雇主连内裤都让我们洗,这种不尊重,才是让我们最难受的。

相互尊重是“第一铁律”

张昌硕(社会学者):在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出现了一些特有的雇佣关系新类型,家庭帮工形式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如家务钟点工、保姆等,这都属于个人雇佣关系、事务性雇佣关系,但“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的精神依然存在,相互尊重是雇主和保姆相处必须遵守的“第一铁律”,是雇佣关系得以成立的必要前提条件。

但社会生活有些反面的例子让人警醒:保姆进家门服务,有的雇主把保姆视作“下人”、奴仆,要求十分苛刻,吆三喝四,动辄以扣工资相要挟。尤其一些老人,看不得保姆闲一会儿,巴不得把保姆使得团团转,否则心理就不平衡,洗衣服不让保姆用洗衣机洗,让她用手搓,擦地不让用拖布,让保姆跪在地上用抹布擦,实在没活干了,就让保姆把刚洗过不到一周的被褥重新拆洗一遍。

·本报记者 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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