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六旬保姆上班第一天就“工伤”,向雇主索赔8万!法院这样判

日期:2018-11-10 09:23:37

  这是一起具有广泛借鉴意义的保姆与雇主的纠纷案。

  一年前,重庆北碚人陈英(化名)到沙坪坝人余芳(化名)家中当保姆。不料,试用第一天就扭伤,造成腰椎骨折。

  陈英认为,自己在工作时受伤,理应得到合理赔偿。

  余芳则认为,经医院检查才得知陈英原本身体有恙,且其向自己谎报年龄,“她是故意来‘碰瓷’骗钱的”。并称其为“日薪八万保姆”。

  由于是从中介处拿到联系方式后,私下建立的关系,于是,中介也拒绝承担责任……

  近日,重庆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判决雇主承担40%的责任,向保姆支付3.5万余元治疗费用,保姆自行承担60%的责任,中介不担责。

  余芳不服,决定上诉。

  11月5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重庆对该案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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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回放

  上班首日就受伤

  六旬保姆起诉雇主索赔8万

  余芳今年76岁,家住重庆沙坪坝区,丈夫86岁,由于腿部有问题,常年卧病在床。

  近几年,随着自己年龄增大,余芳决定请保姆照顾丈夫。她和璧山区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对方向自己推荐保姆。

  重庆六旬保姆上班第一天就“工伤”,向雇主索赔8万!法院这样判

  雇主余芳(化名)

  2017年7月,家中保姆临时有事要辞工,余女士找到家政公司,希望紧急推荐一名称心的保姆过来。

  家政公司向她提供了北碚人陈英的联系方式。

  “我听说陈英62岁,第一反应是年龄有点偏大,不太想要,但给陈英打电话的时候,她说没来过我们这边,想过来耍一下,看一下。”余芳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女婿就开车顺路把陈英接过来耍一下”。

  余芳介绍,7月20日,陈英到家后,被安排进书房休息了一晚。21日,家中保姆辞工,她想着,既然陈英都来了,就先教教她如何照顾丈夫。

  “不管是哪一任保姆到我家来,第一天,我都是不让上手的,都要求站在旁边看我做,教会了再试用。”余芳介绍,22日凌晨,该给丈夫翻身了,她起床到丈夫房间,却发现床铺有动过的痕迹,陈英摊在一边呻吟,“腰很痛”。

  天明后,家里人赶紧将陈英送到医院。经检查,陈英腰椎骨折。

  陈英后来向法院起诉,要求余芳承担其治疗及其他各种费用,共计8万余元。

  对话当事人

  雇主质疑:

  身体有旧疾,“明显是‘碰瓷’”

  听说陈英腰椎骨折,余芳感觉不对劲,“我丈夫骨瘦如柴,不足100斤,不至于给他翻个身就把自己腰椎弄断了吧。”

  余芳一家赶紧查看诊断结果,上面写着:腰1椎压缩性骨折、胸椎体陈旧性骨折、腰椎退行性病变、腰椎间盘变性、骨质疏松等。

  余芳认为,胸椎体陈旧性骨折、腰椎退行性病变、骨质疏松等,本身就是旧伤旧病,陈英向自己隐瞒了这些伤病,“肯定有目的”。

  再一看,发现陈英身份证上的真实信息显示其出生于1949年11月,年龄为67岁,而陈英到家之前却口口声声说自己只有62岁,在医院检查时,也说自己62岁,导致医院的病历上,年龄一栏和身份证信息也严重不符。

  余芳认为,“陈英隐瞒身体有旧伤旧病,且虚报年龄,所作所为,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碰瓷’骗钱”。

  于是,在女婿向医院垫付了10000元治疗费后,一家人拒绝再为陈英的治疗提供费用。

  陈英则向法院起诉,希望余芳依法赔偿。

  保姆本人:

  病人体重超160斤

  骨折是给他翻身造成的

  11月5日,封面新闻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保姆陈英。

  陈英告诉封面新闻记者,“雇主方一派胡言,自己绝对不是‘碰瓷’,因为被照顾的病人有一百六七十斤重,给他翻身才造成了自己腰椎骨折”。

  在电话中,陈英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因为余芳家较远,自己当时本来不愿意去,但余芳的女婿开车来接,还说会开车送她回来,“感觉人很好,才同意去了的。”

  陈英说,到了余芳家里,因为上一个保姆要走,余芳就一直劝她赶紧上班,“她说,我70多岁了都能照顾这个病人,你60多岁还照顾不了吗?”

  于是,陈英在余芳家里住了下来。

  陈英介绍,事发当晚,该给病人翻身了,她喊雇主余芳过来帮忙,余芳不来,她就自己给病人翻身。

  “结果,病人有一百六七十斤重,刚一翻,就把我腰扭到了,痛得我不得了。”

  法院判决

  雇主担责40%保姆担责60%

  保姆陈英在受伤并拿不到相应赔偿后,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起诉雇主及中介公司。

  2018年1月15日,沙坪坝区法院受理了该案。

  封面新闻记者从雇主方提供的一审判决书复印件上看到,法院调查认为,陈英的腰伤经过鉴定,是在余芳家进行护理工作时造成的新伤,双方存在劳务关系,且是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

  其次,余芳从中介处获取陈英的信息后,未按照之前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与陈英、中介公司再签订三方合同,而是直接与陈英建立联系,因此,中介不应担责。

  2018年9月,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宣布了一审判决结果:认定保姆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保姆工作受伤,雇主应承担40%责任,赔偿保姆3.5万余元医疗费用;认定保姆明知自己年龄较大、存在旧疾,仍前往雇主家中从事护理工作,属于自冒风险,判定其承担60%责任;判定中介公司不担责。

  雇主余芳方面则不服判决,决定上诉,并希望通过自身经历,为广大群众在聘用保姆时提供一个参照案例。

  保姆女婿:

  判决很公平,对方不可理喻

  法院判决下来后,封面新闻记者致电陈英的女儿,希望能面对面进一步采访,了解详情。但其女儿王女士也婉拒,并请他丈夫杨先生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

  在电话中,杨先生表示,对于余芳说自己岳母是“碰瓷”,他认为这种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法院判决下来,岳母承担60%的责任,雇主余芳家承担40%的责任,对余芳一家来说,已经很公平了,但对方不同意,“实在不可理喻”。

  重庆六旬保姆上班第一天就“工伤”,向雇主索赔8万!法院这样判

  雇主方提供的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

  “现在她们上诉了,我们就准备积极应诉。”杨先生说,至于余芳方面指责岳母谎报年龄,他认为岳母年龄大,走哪里也不带身份证,“只是因为本身年纪大,忘记了自己的真实年龄,绝不是故意谎报”。

  该案引人注意的,并非案件本身,而是其背后凸显的保姆用工、保姆身份信息、保姆身体状况审查等保姆行业的规范,及保姆保险等问题。

  11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就上述问题,对相关专业人士进行了咨询。

  法律人士:

  雇主应为保姆购买保险

  毫达律师(四川)事务所主任、律师孙顺发表示,雇主与中介公司签订介绍劳务的合同后,中介公司有义务就自己推荐的保姆,对其进行身份信息、身体状况、是否有犯罪记录等问题进行审查,然后要求保姆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这是法律规定的中介的程序审查义务,如果保姆提供假信息,则由保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若雇主通过中介拿到护工或保姆的信息后私下建立联系,最终造成侵权或损失,中介则不担责。

  孙顺发表示,保姆在上岗前,有义务主动向雇主提供真实身份、身体健康证明、是否有传染病以及是否有犯罪记录等真实信息。

  同时,保姆工作也有风险。雇佣双方实际产生劳务关系后,雇主有义务为保姆购买保险,确保保姆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能得到合法赔偿。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如果雇主不问,保姆主动向雇主提供真实身份、有无犯罪记录等信息的很少,雇主也缺乏基本法律常识,在这方面有很大疏忽;同时,雇主为保姆购买保险的情况更是少之又少,以至于保姆受了伤,双方不得不打官司,最终雇主一家还要赔偿。”孙顺发说。

  保险业人士:

  建议购买“保姆险”或意外险

  封面新闻记者咨询保险业专业人士了解到,我国部分保险公司目前已推出了专门的保姆险,雇主可自行查询购买。

  若对这种保姆险不满意,也可为保姆购买意外险。该险种具体包括意外身故赔偿金、意外残疾赔偿金、意外医疗费用补偿、意外住院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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