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行业走入正轨急需行业规范

日期:2004-03-21 14:22:00

2003年初秋,沈阳市一名家政员在为用户擦玻璃时不慎坠落,从五层楼的窗户上摔下来死亡,对于这一事件的处理,一时引起了当地业界的普遍关注。而关注的背后,则是各家公司对类似事件的普遍担忧,一位家政公司的老板说,现在谁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不出问题,出了问题怎么办?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知道别人是怎么做的,对自己有参考价值。

  除了劳动者的自身伤害,家政公司和用户比较关心的还有家政员偷盗、家政员给用户造成损失应怎么处理等问题。焦点往往是,公司、劳动者和用户三方,出了问题谁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承担多大责任?比如说家政员偷盗,赃款赃物追得回来的还好说,要是追不回来,公司应负什么责任;要是因为用户没有按公司的提醒,家中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因而被盗,用户又应负什么责任。又比如说保姆摔伤了孩子,公司应负什么责任;如果主人就在身边照看着,公司应减轻多少责任等等。

  家政公司老板反映,现在家政这行没有相关规范,但又事情不断,争议只能比照《民法通则》、《劳动法》等法律来办。很多时候由于无法协商一致,各方甚至大打出手,扰乱了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问题在争争吵吵之中才勉强解决,这样的处理成本太高。

  除了解决纠纷的需要之外,家政市场经营主体、服务主体混乱,也需要完善行规来管理。以医院陪护为例,现在沈阳街头就出现了一批挂着“职业陪护”牌子的打工者,但实际上这些“职业陪护”绝大多数并不“专业”。卫生专家就此向记者呼吁,陪护市场亟待建立陪护人员的准入制度,以规范陪护员鱼龙混杂的局面。

     据悉,我国已有少数发达城市在家政方面作出专门规范。北京、广州、深圳就通过法规对家政员、家政用户和家政公司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重庆、上海等城市对医院陪护的规范化管理也有一套制度。如何把家政服务业纳入到一个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是政府部门应当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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