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妇联召开研讨保姆保险难题

日期:2010-11-18 13:51:00

       16日下午,深圳市妇联召开"深圳市生育保险和家政从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研讨会",会议重点对我市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并涉及到家政从业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等问题。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市保监局、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法律援助处、慈善会、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等单位的15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妇联副主席原丽萍主持。

从与会专家学者的发言看,深圳约100万家政从业人员游离于保险之外,工伤或生病后缺少社会救助渠道,已经成为一个急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保姆工伤或生病无保障


与会的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律师吴宗海介绍说,他曾碰到过一位来自广西的20岁保姆,到雇主家工作没多长时间就发现得了尿毒症。因没有参保,无法获得救助。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为帮助这名保姆,在行业内呼吁捐款,但因为大家的收入都不高,最后才捐了1万多元钱,不够她一个星期的医疗费用。她最后回了广西,也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了。


吴律师说,他帮助过一位被车撞的保姆。这名保姆上街买菜时被车撞,鉴定为7级伤残。撞她的那辆面包车没有车牌,家政公司是中介式的,雇主也是普通人家,没有谁能承担得了事故责任,她的治疗及补偿都成了问题。


据家政行业统计,保姆和月嫂加起来,深圳大概有近百万人。目前,这个群众整体上是没有保险的。


社会保险他们不能参加


来自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的社保参保分两个体系:一是职工就业参保;一是非从业居民自愿选择参保。这两个体系均不包含保姆。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法律对个人雇佣关系没有规定,带来操作上的困难。退一步讲,就算让保姆参保,每月200多元至300的参保费,保姆肯定都不愿参保。


这位负责人介绍,对他们有过研究,目前有两条道路可供选择:一是高端保姆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纳入劳动合同管理,由劳务公司投保,增加企业责任;另一种是维持目前的家政服务企业的中介式格局,政府相应开发一个新的险种(商业保险),为保姆提供医疗、工伤等基本的保险保障。保姆的养老保险可在户籍地参保。


商业保险缺乏强制力


商业保险模式又被另一些专家质疑。


有专家表示,保姆参加商业保险是比较好的选择。市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则介绍,目前有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出了小额人身保险,保姆可以选择参加这一商业保险,获得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保障。如果有收入高的高级保姆,也可参加保险公司的养老保险。


与会专家还就保姆参加商业保险的社会补助问题进行了探讨。


但吴宗海认为,他们曾与多家保险公司沟通,商业保险公司表示,他们首先要保证赢利,亏损不会去做。有的保险公司给出的最高医疗赔偿是1万元,死亡赔偿是5万到7万元,最高10万元。如果保姆生大病,这种保险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商业保险没有强制力,不能保证每个保姆都会参保,保险的覆盖面又成了问题。他建议,应从政府角度考虑保姆的参保事项。


研讨仍在继续


市妇联副主席原丽萍表示,希望深圳能抓住修订《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机会,加强生育保险制度和家政从业人员养老等保险问题研究,切实解决我市生育保险和家政从业人员养老等保险方面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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