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要做“定心丸”
日期:2004-07-28 11:28:00
去年年底,许多媒体都报道了一些有关小保姆的事件:给年幼的孩子喂樱桃造成孩子死亡;不懂安全,中煤气身亡;偷窃雇主家的财物……事情发生了,中介公司、雇主、小保姆,责任在谁?一纸状书诉诸公堂,去告谁?胜诉了,又如何?该发生的都已发生过,伤好后依旧有疤痕。
记者就此现象采访了中青家政公司的侯士杰经理。他说,最明智的做法是: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侯经理介绍了中青家政的一些做法,可供有关人士参考。
作为提供家政服务的中介公司,可谓是"一手托两家"。本着对雇主和家政服务员双方负责的原则,在最初达成服务意向时,中青家政便与雇主和家政服务员分别签订合同,在确保服务员来历清楚的前提下,公司要根据服务提供服务的水平确定初步的薪金范围,要明确雇主需要何种服务以及应付多少报酬等。中青家政就是家政服务员的“娘家”,当她们受到不公正和待遇时,公司会替她们讨个"说法";同时当发生偷窃造成雇主损失等情况经查证属实时,公司也会给雇主一个"说法",负责赔偿。
中青家政要求雇主将应付给家政服务员的薪酬交给公司,然后由公司按时将钱发给家政服务员,这样既可以定期向雇主询问服务情况,又可定期与服务员见面,了解工作并进行宝剑、技能等培训。这样做,看上去麻烦了点,但许多雇主和服务员都反映"心量踏实了",双方的利益切实得到保障。习惯成自然,大家已欣然接受了这种做法。
公司进行不定期的上门回访,小时工还持有"回执单",所列问题有:家政员工作完毕您是不时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家政员的工作是否满意等。
侯经理说,随着家庭服务业协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相信家政服务的运作会越来越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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