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1-28 11:21:17
6月22日凌晨4时许,廖某驾驶无号的电动三轮摩托车搭乘庞某奎在柳州市跃进路由北往南行驶至跃进路11号至3号门面门前路段,当时环卫工陈女士正在道路上清洁卫生,该三轮摩托车右侧部位与环卫工陈女士身体发生碰撞,造成陈女士倒地受伤。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廖某驾车逃离现场。环卫工陈女士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15年6月23日死亡。
民警通过调查附近天网监控探头,初步认定廖某为肇事嫌疑人。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廖某承担该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今日(10日)上午,柳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廖某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案,被害人陈某的家属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57万余元。
“感觉碰对了人,心慌,开不了车了就交给了我老公来开。”庭审中,廖某称,当时其丈夫坐在三轮车副驾驶座睡觉,而她也打瞌睡了所以才导致事故发生,事发后她感觉撞到了人但是出于害怕,没有停车继续走了,事后家属带她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了丧葬费等3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廖某犯交通肇事罪且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提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到五年的量刑意见。对此,廖某及其辩护人对罪名并无异议,辩护人认为廖某主观上并不希望事故发生,但是其疏忽大意且法律意识淡薄才导致现在的结果,请求法院鉴于廖某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等情节给予廖某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