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1-28 08:24:20
在推出示范文本的同时,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认为,规范家政服务市场,还需多管齐下,当前应当鼓励员工制家政服务模式,员工制可以使家政服务企业摆脱小规模、低层次运营水平,形成企业化管理模式,最终有利于促进整个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同时,规范中介制家政服务模式,把中介制模式纳入法治的轨道,对中介制家政公司在经营中的不规范现象进行监督和约束。
员工制是指家政服务人员作为家政公司员工派遣到雇主家中服务,公司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家政公司给服务人员发工资、买保险、提供培训等。而中介制则是家政公司只负责给雇主介绍家政服务人员,收取一定中介费,不介入雇主和服务员双方的实体权利义务,服务人员的工资由雇主发放。
在目前家政服务业不规范的背景下,大多数家政公司在合同中刻意模糊自己公司的定位,名义上是提供中介服务,实际上以需要管理员工为由而向雇主收取管理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一旦遇到问题时又以自己是中介为由,推卸责任。这种规避法律的行为既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也不利于家政服务业的长远发展,亟待予以规范。
该负责人谈到,与中介制相比较,员工制模式具有的优点:对家政公司来说,可以避免中介制模式下的信用风险;避免家政服务人员和消费者建立信任关系后,脱离作为中介的家政公司。而通过对家政服务员的培训和管理,可以提升服务水平,树立品牌意识。同时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不必担心中介制模式下中介公司对后续服务不闻不问而带来的纠纷和困扰;员工制模式也更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此外,员工制模式有利于缓解“保姆荒”现象。目前,绝大多数家政业经营者选择中介制,保姆等家政服务员流动性很强。若采用员工制,一方面将家政服务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给予其社保、福利待遇;另一方面对其进行员工式管理,合理调度人力资源,无疑会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甚至消除保姆荒现象。
他同时谈到,鼓励、推进员工制家政服务模式,并不等于否定中介制的存在。这是因为,中介制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从实际情况来看,不少家政公司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很多家政服务员月收入不过千余元,家政公司从中收取百余元的费用,不具备实行员工制的实力。《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也承认中介制的做法。为此,鼓励有实力的家政公司实行员工制,进行规范管理。